成都商品混凝土公司與您介紹混凝土的原材料進場注意事項:
1、混凝土原材料進場時,供方應按規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質量證明文件。質量證明文件應包括型式檢驗報告、出廠檢驗報告與合格證等,外加劑產品還應提供使用說明書。
2、原材料進場后,應按規定進行進場檢驗。
3、水泥應按不同品種和強度等級分批存儲,并應采取防潮措施;出現結塊的水泥不得用于混凝土工程;水泥出廠超過3個月(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1個月),應進行復檢,合格者方可使用。
4、粗、細骨料堆場應有防塵和遮雨設施;粗、細骨料應按品種、規格分別堆放,不得混雜,不得混入雜物。
5、礦物摻合料存儲時,應有明顯標記,不同礦物摻合料以及水泥不得混雜堆放,應防潮防雨,并應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;礦物摻合料存儲期超過3個月時,應進行復檢,合格者方可使用。
6、外加劑的送檢樣品應與工程大批量進貨一致,并應按不同的供貨單位、品種和牌號進行標識,單獨存放;粉狀外加劑應防止受潮結塊,如有結塊,應進行檢驗,合格者應經粉碎至全部通過600mm篩孔后方可使用;液態外加劑應貯存在密閉容器內,并應防曬和防凍,如有沉淀等異?,F象,應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以上關于成都商品混凝土原材料進場注意事項就介紹到這里了,您了解了多少呢?